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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构 : 市发改委价管科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2日
标 题 : 关于北赵、尊村、夹马口灌区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北赵、尊村、夹马口灌区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 市发改委价管科发表时间: 2023-11-02

运发改价管发〔2023〕169号

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47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水农水〔2020〕51号)精神,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我市实际,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就北赵、尊村、夹马口灌区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执行标准(试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北赵、尊村、夹马口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一)经成本监审,综合考虑灌区现状和用户承受能力,北赵灌区运行维护成本为0.6元/立方米,尊村、夹马口灌区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均为0.53元/立方米。按照国、省有关规定,2025年经济作物和养殖业定额内水价要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二)经研究,北赵、尊村、夹马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年度分步骤开展。2023年制定第一阶段试行水平,试行一年后,再联合相关部门以调研或座谈的方式,了解群众接受程度,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水价执行标准。

二、第一阶段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执行标准

  农业水价类型分为三类:粮油作物、养殖业和经济作物。粮油作物包含小麦、玉米、豆类、油料、薯类、棉花等,继续执行农业水价0.25元/立方米,暂不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小高灌继续执行斗口水价0.25元/立方米;由群众自行管理的末级渠系水价,最高加价不得超过0.05元/立方米;养殖业和经济作物均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定额水量参照《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一部分:农业用水定额》(DB14/T 1049.1-2020),以最高定额水量计算,超出定额用水50%及以下的水量部分,在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15%征收;超出定额用水50%以上的水量部分,在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30%征收。具体执行标准附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灌区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提高有偿用水和节水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性环境。

  (二)加强督导检查。灌区要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改革台账,完善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结束后,试行情况报市发改委、水务局,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1.运城市北赵引黄服务中心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价表(试行)

   2.运城市尊村、夹马口引黄服务中心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价表(试行)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1

运城市北赵引黄服务中心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

水价表(试行)

   计量单位:元/立方米

作物名称

粮油作物

经济作物

养殖业

畜牧业

渔业

定额水量

-

210 立方米/亩

50 L /(头·d)

1265立方米/亩

定额水价

0.25

0.37

0.37

0.37

超定额

累进加价

15%(超出定额用水50%及以下)

0.25

0.426

0.426

0.426

30%(超出定额用水50%以上)

0.25

0.481

0.481

0.481

备注:1、由群众自行管理的末级渠系水价,最高加价不得超过0.05元/立方米;2、小高灌继续执行斗口水价0.25元/立方米。

附件2

运城市尊村、夹马口引黄服务中心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

加价水价表(试行)

计量单位:元/立方米

作物名称

粮油作物

经济作物

养殖业

畜牧业

渔业

定额水量

-

210 立方米/亩

50 L /(头·d)

1265立方米/亩

定额水价

0.25

0.35

0.35

0.35

超定额

累进加价

15%(超出定额用水50%及以下)

0.25

0.403

0.403

0.403

30%(超出定额用水50%以上)

0.25

0.455

0.455

0.455

备注:1、由群众自行管理的末级渠系水价,最高加价不得超过0.05元/立方米;2、小高灌继续执行斗口水价0.2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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