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8日 04:30:0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在新绛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河东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8622501

2.3包号划分:本次采购共设1

2.4采购内容: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275000.00

2.6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

2.7交货地点: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9180800分起至2017920173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92218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8622501)。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址:新绛县顺城街255

编:043100

人:皇先生

话:18295910666

电子邮件:wsc7543469@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河东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

编:044000

人:任女士

话:18035985227

电子邮件:3397521762@qq.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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