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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自筹,运城市铂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8610101
2.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交货地点:运城市公安局
供货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4包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报名,但对所投标报名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149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双视角通道式X光机  | 
         台  | 
         2  | 
        
2  | 
         金属安检探测门  | 
         套  | 
         8  | 
        
3  | 
         手持安检仪  | 
         部  | 
         30  | 
        
第二包:156.42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多功能抓捕救援器  | 
         台  | 
         4  | 
        
2  | 
         便携式高清超薄X光机  | 
         台  | 
         1  | 
        
3  | 
         车底视频检查系统  | 
         台  | 
         1  | 
        
4  | 
         激光测距仪  | 
         台  | 
         1  | 
        
5  | 
         软质防弹盾牌  | 
         个  | 
         10  | 
        
6  | 
         彩色微光夜视取证系统  | 
         台  | 
         1  | 
        
7  | 
         电动排爆机械手  | 
         台  | 
         1  | 
        
8  | 
         排爆绳钩组  | 
         组  | 
         1  | 
        
9  | 
         无磁排爆工具组  | 
         套  | 
         1  | 
        
10  | 
         隔墙听音系统  | 
         台  | 
         1  | 
        
11  | 
         360°视频内窥镜  | 
         套  | 
         1  | 
        
12  | 
         安检箱  | 
         套  | 
         1  | 
        
13  | 
         车底检查镜  | 
         套  | 
         1  | 
        
14  | 
         折叠镜  | 
         套  | 
         1  | 
        
15  | 
         警用催泪防暴棍  | 
         套  | 
         30  | 
        
16  | 
         臂式盾牌  | 
         套  | 
         30  | 
        
17  | 
         爆炸物销毁器  | 
         台  | 
         1  | 
        
18  | 
         激光红外对抗系统  | 
         套  | 
         20  | 
        
19  | 
         反恐利剑  | 
         套  | 
         1  | 
        
20  | 
         战术防弹头盔配战术照明灯  | 
         套  | 
         60  | 
        
21  | 
         便携式炸药探测仪  | 
         台  | 
         1  | 
        
注:以上设备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第一包X光机需具备民航准入许可证书,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X光机、金属探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及售后服务支持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视为一家参加投标)
(2)第二包投标人营业执照含相应销售范围,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支持承诺函(便携式高清超薄X光机、软质防弹盾牌、臂式盾牌、爆炸物销毁器、激光红外对抗系统、战术防弹头盔配战术照明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视为一家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6月12日08时00分起至 2017年6月16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暂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09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为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二包为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8610101 );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铂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153号地址:运城市水岸华庭4号楼104商铺(运城市周西路)
邮编:044000邮编:044000
联系人:翟先生张先生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9-2690326、2690485联系电话:0359-22192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ohaiyubo@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备案号:晋ICP 19004826 网站标识码14080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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