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动解决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5-29 16:04

  为持续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提升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水平,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解决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倡议广大群众对存在问题进行举报、反映,现将工作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20个乡镇和134个村级饮用水水源(清单附后)。

  二、整治内容

  (一)设置保护区界标

  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一级保护区边界处、人群活动密集处设立界标。

  (二)设置交通警示牌

  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内有道路、桥梁等交通道路穿越的,应在穿越保护区的交通主干道进入点及驶出点,设置交通警示牌。

  (三)设置宣传牌

  根据实际需求在饮用水水源周边设置宣传牌,介绍水源地保护政策、知识等。

  (四)做好隔离防护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员频繁活动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穿越地表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交通主干道沿线设置防撞护栏和应急池等设施。

  (五)消除环境污染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垃圾、排污口、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整治。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9-2628231

  来信请寄:运城市盐湖区周西路市生态环境局

  举报邮箱:sxychbsk@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共同推动解决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

  附件:关于深入推动解决乡镇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公告(附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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