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主要表现为:随意顶格或高额罚款、降低违法认定门槛、扩大违法行为范围、超过追责期限等乱罚款问题;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等乱检查问题;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等乱查封问题。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理权限执法、未履行法定程序执法等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效益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考核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处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趋利性执法问题。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标准、程序、要求不一致,导致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多头执法、标准打架、监管空白,执法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等问题。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主要表现为: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对群众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案件办理超过法定期限等执法不作为问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三、线索反映渠道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邮箱:ycsjswzfk@163.com
电话:0359-2660333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涉企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同时,根据《意见》“坚决遏制乱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参照《意见》规定严格规范。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环境!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